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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2023级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结果公示
2024-08-05 08:00  



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工作原则,经过学院动员准备、学生自主填报志愿、平均学分绩点确认、学院审核等工作环节,现将商学院2023级大类培养的本科生分流结果公示如下。

公示期自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7日,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,请于2024年8月7日前联系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负责老师进行反馈,电话:13820368719。



附件【商学院专业分流名单.pdf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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